人文学院关于2023年职称评审材料公示的通知

发布单位:人文学院发布时间:2023-08-07浏览次数:233

根据《暨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(试行)》(暨人〔2019〕85号)《暨南大学青年教师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(试行)》(暨人〔2019〕86号)《暨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聘任工作制度(试行)》(暨人〔2019〕87号)《暨南大学关于印发《2023年暨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》的通知》(暨人〔2023〕52号),人文学院职称评审小组开展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。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人文学院基层单位评审组审核,现对2023年职称申报人材料予以公示,申报人名单如下:

胡洁怡(申报副教授)

张朝华(申报教授)

公示地点:行政楼324B室

公示时间:2023年7月17日—7月21日

公示期内,如对申报人资格和业绩成果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324B办公室,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,以便核实情况。

联系人:戴老师  

联系方式:0756-8585920 13631257908

 

 

人文学院职称评审小组

2023年7月17日



编辑:张楚熙

初审:戴小峰

终审:张鸿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