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6月6日下午,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何天翔莅临人文讲堂,为校区师生带来了一场题为“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保护的冷思考”的学术盛宴。本次讲座由人文学院教授胡波主持。
主讲人何天翔(左)、主持人胡波(右)
在人工智能技术迅猛发展的当下,“科幻法学”已从理论探讨走向现实关切。何天翔开宗明义地指出,随着人工智能影响力的持续深化,相关著作权纠纷案件频发,亟需学界给予理性审视,并直击问题核心,聚焦当前争议的两大焦点:其一,根据现行著作权法,人工智能是否具备作者资格;其二,在创作过程中,如何界定真正的创作主体。通过对中美两国在提示词类AIGC著作权认定上的比较研究,何天翔强调,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问题必须坚持个案分析原则,难以制定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统一标准。
讲座现场
为深入阐释独创性这一著作权认定的关键标准,何天翔援引了颇具代表性的“春风案”与“猕猴案”。通过细致的案例分析,他提出,当人工智能技术主导输出表现元素时,其生成内容便不能视为人类创作产物,自然也不应受到著作权保护,即在AI仅依据人类输入的提示词就能生成复杂文字、图像或音乐的情况下,创作性的表达实际上是由AI技术完成的,这类内容不应获得著作权保护。
讲座尾声,何天翔强调应该重新审视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影响,并以亨利·基辛格《人工智能时代与人类未来》中的深刻洞见作结:人类对真理的追求不应使我们通过一个模糊不清、无法验证的滤镜来体验生活;尽管充满矛盾与复杂,但这种原初的体验恰恰构成了人之为人的本质特征。
同学们认真听讲
最后,何天翔回归讲座开篇之寄语:“如果我们仅关注信息传播的效率,人类终将被机器取代。但更重要的是思考:信息的源头何在?我们想要传递怎样的信息?为何要传递这些信息?”首尾呼应,发人深省。
在互动交流环节,针对在场师生们对于人工智能对学术研究带来的挑战与隐忧等问题,何天翔结合前沿研究动态,提出了解决方案和建设性意见,其深入浅出地解答令在场师生获益良多。
提问环节
图|刘依畅
文|杨苏
编辑|邱竞驰
初审|凌梓华
复审|朱 鹏
终审|杨 丹